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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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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你可以咨询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知道的,你可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的事业单位。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2种观点: 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求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提取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3、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暂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有:一、需要先到公积金办理中心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要带回单位盖好公章。二、提交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三、提供夫妻双方的用人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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