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销售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总则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合同法》签订产
品的销售合同。
2、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乙方同意按甲方(及其总公司)和相关部门的、制度进行经营活动,并无条件同意按该等、制度享受奖励或接受处罚等。
3、甲乙双方确定,除双方另有特殊约定外,本合同文中出现的所有“代理”均是指乙方作为买方从作为卖方的甲方处购买产品后以双方约定的合作模式在甲方指定的区域进行销售的行为,甲乙双方是买卖合同关系。
第二条年度及合同期界定
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合作模式及代理区域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可以在区域(具体包括:甲方指定该区域及下属县乡)从事批发业务,不得在其他区域批发销售。除甲方指定的分销商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产品批发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的直营商店可以在该地区经营相同业务。
本条所述之“区域”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以中国的行政区划为界限标准。
乙方若需变更或增加代理区域范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代理合同。
1.经营产品
□冰箱□洗衣机□冷柜(请在经营产品上打勾,不经营某类产品打叉)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的代理业务,在合同区域内
从事与代理相关的各项业务。如乙方欲同时从事零售业务的,双方另行签
约。
第五条合同销售目标及销售
年度乙方对外销售保底目标为:万元。
1、在合同年度内,若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保底目标任务,乙方同意甲
方扣减年度返利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且无责任地终止本合同。
2、年度返利:
为激励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积极性,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保底目标
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按乙方销售金额规模不同,给予相应的销售返利。销
售金额达到万元,享受销售返利 %;销售金额达到万元,享受
销售返利 % 。
计算年度返利时返利的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部分的价格:甲方阶段性特价
产品、定制机、工程机。
年度返利支付方式:年度结束后,以票折(将折让的金额在同一张上
注明,按货款中扣掉折让金额(即返利金额)之后的金额开具)或者
赠机(按照返利金额赠送同等价值的机子)形式兑现。
第六条产品配送
1、乙方同意:从甲方设立的总仓库发货单次订货数量不低于台(同
类产品),否则甲方不能确保发货,乙方也不能因此追究甲方责任。
2、双方同意甲方产品的运输方式为:□铁路□公路□水路□其他;
具体为:□甲方负责运输□乙方自行解决;
产品的交货地点为,乙方确认验收签收人为,验货
签收章全称为。
运输途中货物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自甲方货交第一承运人或提货人时转移,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派人前来提货的,每次必须出具由乙方开具授权委托书。
4、如乙方变更提货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授权的工作人员离职或乙方决定撤销其授权,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持有乙方授权书的人员提货均视为经乙方合法授权,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必须为下属分销商提供配送服务,其中免费配送服务不得高于甲方对乙方免费送货标准。
7、乙方应配足货源,甲方有货的情况下,如乙方下属分销商报了要货计划给乙方,在24小时内未提到货,经甲方核实,乙方须每台支付200元违约金给甲方。
8、甲方有货且乙方下属分销商也有要货需求的情况下,如因乙方不进货等原因导致市场机会丧失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另觅其他代理商。
9、乙方只能从甲方进货,不得从包括甲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其他分公司、子公司在内的任何第三方进货。
10、乙方或者第三方在收货时需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如有质量问题可以拒收,物流把有质量的机器返回。自货到乙方(含乙方指定的第三方) 2 个自然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已通过验收。
第七条货款及发货
1.付款方式:
银行承兑或现款
2.发货方式:
30天信用账期
第营销支持
1、乙方及乙方下属分销商可获得销售支持类物资,但须按甲方要求使用并及时办理核销手续,物品所有权属于甲方。
2、乙方及乙方下属分销商可享受甲方常规的促销活动,享受节假日促销、公共广告等各类销售支持。
第九条价格管理
1、双方同意产品价格按甲方规定或通知执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下属分销商擅自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批发或销售的,甲方有权按20__元/台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下属分销商擅自发布低于指导价信息的,甲方有权按20__-5000元/次标准收取违约金;依次从履约保证金、货款、返利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且无责任地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货源及销售区域约定
1、乙方(含乙方下属分销商)只能在乙方指定区域以指定的方式销售,乙方下属分销商违约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擅自跨区销售(包括批发、工程和零售)或向非乙方下属分销商供货或乙方下属分销商跨区销售的,甲方将按所查获的数量,每台收取乙方违约金1000元,依次从履约保证金、货款、返利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且无责任地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乙方及其分销商销售出的产品无论因配送、安装、服务、或质量而引起顾客投诉或突发事件的,乙方有义务解决。由于乙方对投诉事件处理不当造成对甲方名誉产生负面影响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需按制度向下属分销商结算、兑现返利、费用,具体细则参见甲方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
3、甲方及相关联公司拥有全部产品的商标、著作、专利技术等权利,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另行书面授权,乙方及下属分销商不得使用。
4、为加强对分销渠道以及市场信息的管理和监控,实现销售渠道的精耕细作,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提供分销渠道的相关真实销售数据并每月反馈、更新数据,积极执行甲方的渠道推广计划,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5、乙方确保配备至少位专职业务员,乙方的专职业务人员不能同时操作与甲方相竞争的产品,以保证双方合同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相关附件及因本次合作所知晓的对方相关信息等内容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第三方,否则责任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保护
1、本合同中,乙方销售甲方“ KONKA”品牌产品,商标所有权属甲方或其关联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包括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标记、商标、或公司名称等,亦不得加工、生产、宣传或以任何方式处置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或在生产、销售的其他商品上使用与“KONKA”或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行政处罚、赔偿金等),并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产品销售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程从明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刘君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350000元。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货款结算方式:
订单双方确认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提供10万作为定金,按照乙方的需求送货,货物经乙方验
收合格后3日内结清货款,(全部货款应在货物供应结束时全部付清款项)
第三条.条验收方法; 由甲方现场验收,乙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负责处理解决。
1.交货方式: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
2.交货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卧龙路251号附1-2号
3.交货日期:所以货物必须于20__年6月18号之前完毕。(交货前提前3天 电话通知)
4.运 输 费:包含在货款内
第四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 品种、数量. 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 品种、规格、质量 ,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 10%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 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5.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五条.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10% 的补 偿金。
第六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规格、质量、时,应提前_3_天与甲方协商。
第七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 电话:
地 址: 重庆市永川区
年 月 日
企业产品销售合同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价格和技术标准
2产品的技术标准(选择),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款项作为定金,乙方组织生产;剩余70%款到发货。发货后乙方给甲方开具。
第三条:产品的交付(选择)甲方负责运输,甲方承担费用;
乙方负责运输,乙方承担费用;运输地点为:乙方负责运输,甲方承担费用;运输地点为:第四条产品验收
1甲方在收到产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要求与合同不符,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定金、定单并确认后,即为定单生效。
因为乙方的原因没有按约定时交付产品,乙方应按逾期交付产品总价款的3‰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出逾期付款额的10%。
如果因为甲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2乙方按照定单要求提供产品后,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款没有及时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额3‰天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出逾期付款额的10%。
第六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3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其他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